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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杭召开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3-07-09
   

  7月4日,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杭召开。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王辉忠强调,要从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谐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公平正义、平等互利,着力解决当前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之路,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作贡献。副省长熊建平讲话。

  王辉忠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重要的群众工作。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趋势,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大型企业用工行为,下大力气抓好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从源头上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基础。坚持公平正义,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限制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一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坚持平等互利,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落实职代会制度,积极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形成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效应。

  王辉忠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职工,关系发展,关系民生,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典型的总结推广力度,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职工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2013年浙江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先进园区和先进组织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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