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会
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企业家协会章程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三会简介规章制度汇总邀请函入会表格下载入会说明服务内容会费标准与办法内设机构
新闻动态
经济动态公告信息要闻推荐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三方机制
雇主工作维权委
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
培训园地
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动态理论“653”工程
专精特新分会
联系我们

杭州市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调查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1-06-08
   

  杭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 杭州市总工会于2010年上半年就杭州市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调研。通过总结杭州市开展5年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探索与实践;召开市属、区属及县属30家有关企业座谈会;向杭州地区近250家企业发放3000份调查问卷(回收1900份,回收率63.3%),最后,汇总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据此对问题产生的根源等进行了分析,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一、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与实践

  1、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认识与深化。

  杭州市自2005年以来,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活动,迄今已开展了四届。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为创建小组组长的指导下,通过创建活动,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截止2009年,全市已有11522家企业开展了创建活动,有2927家企业命名为“杭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3395家企业命名为区、县(市)、市属局(公司)和产业工会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截止2009年9月,全市共签订工资协议12489份,覆盖企业32563家,覆盖职工1221931人。5年来,杭州市在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工会推动、三方运作、多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下,“杭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成为一项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党和政府探索服务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协调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而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参与对企业的考评,了解了企业实际情况,从而有利于改进和提高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方式与工作内容,因此。创建活动为政府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各类经济性质企业的有效载体和方法。

  2、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帮助企业解决和谐创业中的发展问题。企业是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通过创建和谐企业的考选,把企业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的量化,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从尔规范了企业管理的运作机制,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在考评过程中,对于企业面临的各种困难,各级政府也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努力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解决职工最现实的问题。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力量,也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力量,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评审标准要与职工切身利益相联系才有生命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也是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过程。创建活动一方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工会的工作,把广大职工激发出来的创建智慧和积极性引导到与企业共谋发展上来。企业代表纷纷说,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对企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稳定企业用工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杭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杭州市总工会在在联合调研中发现,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问题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企业普遍反映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靠企业自身无力解决,需要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出台政策或措施予以解决;另一类是职工反映的问题涉及到企业在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做得不规范的部分。

  (一)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

  1、住房问题。

  这是企业反映最为强烈的一个问题。一是引进人才的住房,二是普通工人的住房,这两类员工都是企业的支撑。目前,这两类员工的住房问题都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引进的人才进入企业后,一般通过5年左右时间成为企业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的骨干,同时,大部分人也都到了成立家庭的阶段。然而,杭州市日益高涨的房价,给资金积累不多的引进人才购房安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企业即使交纳了住房公积金,也是杯水车薪,无法彻底解决问题。而数量庞大的工人购房问题,更成为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据2009年8月建德市建设局网站数据显示,建德市新安江城区商品住房均价为4716元/㎡。浙江新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建德市一家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年收入可达四万左右,但企业负责人反映,面对建德市的房价也感到负担沉重,更不用说效益一般或稍差的企业了。而杭州城区目前动辄高达一二万的房价更是企业员工一个沉重的“痛”。据杭州房途网信息显示,2010年6月杭州市二手房均价19852元/㎡,而2009年全省职工工资平均收入仅为27480元。一年的收入买不起 2 平方米 的房子,杭州市的职工只有望房兴叹。

  杭州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的效益近年来在杭州名列前茅,职工平均收入在7—8万,但面对购房,仍然无力解决。该公司工会负责人说,企业原来建造的职工宿舍不够,而购买商品房对职工又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许多新杭州人,工作不稳定,工资收入低,一般只能靠租房和企业提供宿舍来解决住宿,但要长久留在杭州工作,仍然面临着结婚成家,需要购房这一道难关。众多企业反映,由于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引进的人才留不住,工人也为此流失的很多,给企业的生产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而对于收入普遍在一二千的工人来说,租房也成为相当重的负担,在杭州租一间 16 平方米 左右的房子,月租费在六七百,交了房租后,收入所剩无几。

  当前,我国劳动力状况正处在从过剩向短缺过渡,面对当前用工荒,招工难的现状,许多企业想方设法尽力完善劳动关系,比如签订劳动合同,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技能培训,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等等,但对于住房问题却不是企业能独立解决的难题。

  2、子女入学难问题。

  第二个关系到职工最切身的问题是子女入学难。企业员工的子女到了读书年龄,一是由于目前小学设制受地域影响等原因的限制,孩子上学需要走很远的路。二是由于民工子弟学校数量太少,远远跟不上需求,子女入学更难,只有回老家读书,这样造成企业职工无法安心工作。有些企业,辛辛苦苦把工人从生手培养成为掌握一定技能的熟练工,但由于子女无法解决入学问题,工人不得不选择离开,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有的企业通过与学校共建,给学校提供赞助等形式,解决职工子女的就学问题,但对大部分企业来说,职工子女入学问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县(市)表现的较为突出。

  3、内退问题。

  这个问题是由企业改制而引起的。企业改制,要减员增效,消化多余的劳动力。企业一般采取二种方式:一是转岗,即通过企业组建服务部门,来安排部分冗余职工。二是内退,即离岗退养。对于内退,都由企业自定。企业一般发给内退职工最低生活费500-800元。由于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企业内退政策,企业做法各不相同,使内退中出现一些问题,产生劳动争议。比如内退办法未经企业职代会表决通过,未经职工本人主动申请;内退职工生活费的攀比等等。还有让企业比较头疼的问题是,有一技之长的职工主动要求内退,内退后找到第二份工作就可以拿两份工资;而一些年龄偏大,身体较差或者无一技之长的职工,不愿意内退,这样该退的不退,不该退的要退,如此尴尬局面又成为企业发展的包袱。

  4、搬迁补偿问题。

  2004年1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工业企业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规定,但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碰到了一些实际问题难以操作,如搬迁的补偿金问题,搬迁职工的住房补贴问题,有些问题企业反映到政府,但政府没有及时帮助解决,导致职工上访或者在企业聚众闹事,让企业负责人非常头疼,既影响了正常生产,又涣散了人心。

  5、养老金问题。

  (1)养老保险缴纳的比重太高,影响企业发展后劲。企业反映现在的社保费太高,五大保险金占到工资总额的34%。企业交纳的养老保险,虽然金融危机后有所下降,但力度不大,加上其它的税费,企业负担仍很重。在调查中了解到,年纪大的职工希望单位缴纳社保基金,但年轻人却要求实惠,认为交纳的社保要很多年才能享受到,还是自己拿来开支比较实在。一些外地打工者,由于社保转移全国还未全面联网,要异地支取比较烦琐,并且也只能拿走自己交纳的那部分,因此,不愿意交纳。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必须为职工交纳社保基金,许多企业只能让个人写保证书,承诺是本人不愿意交纳社保基金,与企业无关。

  (2)养老金、公积金的补交问题。

  A: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交纳养老金必须交足15年,才能在退休后拿到退休金。许多工人以前没有交纳过养老金,但离退休时间又不足15年,这样,退休后要享受退休金,就必须把以前的养老金补上,许多企业是无力负担这笔费用,也不愿意为职工以前的工作买单。

  B: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外地户籍人员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转入杭州市区,但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7年(含),杭州市各县(市)户籍人员满5年(含)后方可办理。企业反映,许多职工户口到了杭州后二三年后就面临退休了,这种情况养老金无法补交,这些职工退休后就享受不到养老金。

  C:企业看中的员工,如临近退休或者来自杭州市以外的农村地区,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未交纳社保或少缴了几年,企业在接收这类员工时,往往要为该员工补交好几年的社保费用,企业在这方面支出过大,有的企业就不得不放弃录用。

  6、医疗保险问题。

  对于医保问题,主要涉及到异地看病报销的问题。在杭州市缴纳的医保,到了外地就不能使用。企业经营范围扩大后,在全国各地设有多处经营点,职工也分布在全国各地,但目前的政策,导致部分外派职工,在当地不能正常使用医保就医。

  (二)在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先后贯彻实施,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对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既要注重维护和发展,落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注重为企业解忧排难,帮助企业凝聚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攻坚克难,再创发展新优势。

  在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方面,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社会保险费没有缴纳或只缴纳一部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不到位;企业规章制度未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密集型的部分企业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但不规范支付加班工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进行招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为了了解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杭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杭州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同时发放了3000张调查问卷(回收了1900张,回收率63.3%)。从七个方面20个问题来调查劳动关系现状,汇总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与工资集体协商。

  (1)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77%的企业实行,有23%的企业没有开展。在杭州市比较大型的企业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也只有占三分之二多,说明工资集体协商并没有普及。协商的效果:认为好的占32%,一般的占50%,说明集体协商的效果不突出,很多企业流于形式,没有将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造成部分企业,职工的工资老板说了算,达不到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互利共赢的目的。

  (2)职工收入。企业职工目前的收入:2000元以上的占46%,1500-2000元的占34%。职工希望月工资拿多少:37%的人选择了1500-2000元,说明职工对于工资的期望值并不高。

  2、工作时间。

  加班并不是因为加班收入高,而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占68.7%。愿意加班的人不多,53.6%人只愿意偶而加班。对于计件制职工来说,一般在8小时内是能够完成当天的劳动定额的,不需要天天加班,计件职工在8小时加班,一般是按计件加班工资支付,占61.3%,但不按加班工资支付的也不少,占23%,这种情况需要引起劳动执法和监察部门的注意。

  3、社会保险。

  从卷面统计来看,未参保企业只是极少数,94%以上都为职工交纳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险的交纳比例最高,达到97.5%。职工希望交纳的险种,排序是养老险、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问卷中没有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交纳,但有许多员工提出,应该调查住房公积金的交纳,这是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4、企业民主管理。

  企业的民主管理问题,在调查中,有75%的职工认为本企业是这样做的,但也有近23.5%职工认为本企业没有履行这个程序。另外,有10.6%的职工认为本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回答一般的占有多数,占比44.4%,其次是较好和很好,分别占比26.9%和18%。由此可见,虽然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职工维权说话的作用。

  5、工会作用的发挥。

  各级工会肩负着为企业员工说话的重任。统计中有81.2%工人,如果碰到劳动争议会请求工会的帮助,但有18.3%的不愿意依靠工会的帮助。企业如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多数人还是选择涉及自身利益的参加,少数人选择不参加。

  在座谈会上,企业反映工会的地位在私营、联营、股份制企业的地位作用不大。许多私营企业老板认为,企业是他自己创立的,因此,企业的一切都是他的私有财产。工会主席可以设,但没有独立的地位。凡事都要向老板汇报,由老板决定,为职工说话的权力无法体现。而恰恰在这些企业里,存在许多用工不规范和劳动保障不完善的问题。

  6、关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的作用。

  在这方面大部分人选择了有很大作用和一定作用,分别占比35.5%和44.9%。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得到工会帮助的比得到工会帮助的要多13个百分点,分别为56.3%和43%,说明工会的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空间。

  7、关于对职工的培训。

  绝大多数人首先选择技术技能培训,占88.8%,而文化知识、外语、创业及兴趣爱好的培训都是职工非常愿意接受与期待的。

  8、关于劳动侵权。

  在关于劳动侵权行为的7种形式中,职工认为“拖欠和克扣工资”,成为最严重的一项,占比64.6%,其次是不缴纳社会保险,占比56.3%,而强制或隐性强制加班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占到一半以上的比重,分别占比53.1%和50.6%。在企业的经营中,拖欠或克扣工资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活问题,这一个问题应该引起劳动部门相当的重视。

  9、对工作的满意程度。

  虽然选择满意的占到近69.8%,但是对于最不满意的“工资收入低”这一项选择的却达73.1%之多,说明当前涉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工资收入还是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而劳动强度太大和社会保障差反应也相当强烈,分别占到44.6%和48.1%。我们分析,职工反应社会保障差的主要原因,也许就在于住房没有保障。

  因此,对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最大的选项仍然是收入提高和福利改善,分别占比97.2%和74.6%。其次才是领导认可、培训机会和职位晋升,分别占比52.7%、52%和51.1%。

  对于调动职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和和谐社会的积极性,提高工资收入占据100%,其次是提高对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就业岗位,分别占比83。6%和68。7%。希望建立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也占据了一半以上,分别占比63.2%、59.4%和58.9%。

  三、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与建议

  1、住房问题。

  政府应大力建造经济适用房,并根据不同层次的人群,设置不同的申请门槛,比如对于引进人才、本地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要分别细化政策,设置不同的条件,让企业员工都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解决住房问题。对于一些高薪的高科技人才,政府是否可以扩大对购买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面,让外地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都可以享受购房退税的优惠政策,减轻其经济压力。企业建议,政府应该大力建造廉租房,以优惠的租价提供企业员工使用,以使他们可以减少房租压力。企业建议,政府能否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划拨部分土地给企业,供企业修建职工宿舍,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杭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建议,对于杭州市企业来说,有一大批具有实力的企业可以自己建造职工宿舍,这是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共同负担房价的一种形式,也是解决人才和职工住房一条有效途径。

  2、社保问题。

  对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针对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反映“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相对过高、负担过重的问题,希望政府努力为企业减轻贡担,建议能否根据各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分层次给出最低工资和社保缴纳比例的指导性参考,特别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制定特别优惠的政策,把部分税收用于增加职工工资,政策不要一刀切。

  对于缴纳养老金的年限规定,政府能否做适当的修改,对外来务工人员,应放开户口年限政策,只要户口落在杭州就应让他们交纳或补交养老保险。对于以前的补交,能否考虑由企业、政府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或者规定该人员在企业服务多少年后,再由企业为其补缴养老金,使户口在杭的职工,退休后都可以享受养老金。

  失业保险问题。目前,只有城镇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失业后提取失业保险金,农村户口的则不能提取,这项规定不尽合理。希望政府针对目前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现状,能在政策上作适当调整。

  3、工资标准及提高工资收入问题。

  工资收入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所有的问题中,提高工资待遇和收入的愿望占的比例最大,最为集中。目前,浙江省和杭州市都制订了最低工资标准,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 2011-6-2 对于最低工资,由于各种企业的效益相差十分明显,因此,建议政府应该根据企业利润的多少,划分工资指导线,而不应该一刀切。

  职工为企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企业发展的成果也应该让员工充分得到享受,企业发展了,要为员工增加工资,但增长多少才合适?有的企业每年增加10%-20%的工资以留住工人,稳定生产,希望政府出台指导性的意见。对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和工会的作用,运作好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职工争取合理的收入。

  4、搬迁及内退问题 。  

  企业搬迁,市政府出台了专门的文件,要严格按照文件兑现。搬迁过程中企业出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政府要帮助尽快解决。搬迁政策要统一,不能政出多门,会叫的孩子有奶吃;政府要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好补偿机制,补偿金要按照规定及时到位,特别是搬迁企业的职工能否享受住房补贴的问题一定要有明确的政策或者意见,这样企业才能有序搬迁。

  对于职工的内退,目前没有政策,建议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加强监督与指导,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企业可以按照标准来进行处理内退。

  5、工会作用的发挥问题。

   2010 年 6 月 4 日,全国总工会发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议,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紧急通知》,特别重申工会的职能问题:企业和上级工会组织应该摆正位置,代表职工依法维权,真正成为工人利益的诉求代表者和代言人。目前,工会组织在各类企业中都遇到一个作用如何发挥的问题。在国营企业,企业与职工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一般都是工会出面协调解决,尽量平衡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在这类企业中,工会组织完善,作用比较大。相比之下,工会组织在民营、联营、股份制等企业中的作用发挥比较有限,地位比较尴尬,公司的决定可以不通过工会直接由行政或董事会讨论执行,工会保障职工的利益只能相对而言。 因此,各级工会组织的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民营和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建议对于中小企业,由县(区)一级工会实行工会主席派遣制,工会主席的工资从工会费用中开支。上级工会应该加强对企业提留费用的监督,要求企业严格执行。

  6、执行劳动合同法问题。

  企业中发生的许多劳资纠纷,表面看起来是薪酬分配问题,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知情权、发展权被忽视甚至漠视,个人价值无望实现才是症结所在。

  政府对于规范劳动合同应该起到主导的作用,要重视企业在执行《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在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工会组织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经济性裁员、集体合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外,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力度,要建设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我们
Tel:0571-85805170
Fax:310003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楼

小程序

公众号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2024124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