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2016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为指导全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准确适用法律政策,统一办案尺度和标准,提高仲裁公信力,4月6日,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全省仲裁机构报送的2016年度案例中精选出十大典型案例(见附件),予以发布。
这批案例涉及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有效性、保安门卫等岗位工作时间的确定、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及违约责任的认定、劳动者年薪制工资的支付条件、企业审批员工病假的标准、工伤医疗费超过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承担、用人单位以二次考评替代培训或调岗的有效性、企业解除有煽动或组织集体停工行为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以职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满后的处理等。这些案例处理反映的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政策适用和价值取向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类型新颖,具有较高的现实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