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会
2026年10月18日 星期日
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企业家协会章程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三会简介规章制度汇总邀请函入会表格下载入会说明服务内容会费标准与办法内设机构
新闻动态
经济动态公告信息要闻推荐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三方机制
雇主工作维权委
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
培训园地
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动态理论“653”工程
专精特新分会
联系我们

省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行业协会九月底前须摘“官帽”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07-03-29
   


  省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我省所有行业协会在今年9月底前必须彻底摘掉“官帽子”,完成与行政机关的脱钩,成为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

  根据此次下发的《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意见》,此次改革的对象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性社会团体(包括生产、流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行业协会)。在这类协会中,只要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现职机关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职务”等几种情况中的一种,都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和职能分开等改革,彻底褪去行业协会的“官方”、“半官方”色彩,还其以民间身份。

  对于人们关心的人员分离问题,《通知》规定,官员在行业协会内兼职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或辞去公职或辞去行业协会职务。

  据了解,我省还将进一步酝酿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将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社会服务等职能一并交给行业协会,同时为后者提供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资金等物质保障。政府要求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必须按“费随事转”原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省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性社会团体共有3044家。因体制和机制原因,许多行业协会都存在行业代表性差、“官办”色彩浓、行政依附性强、缺乏应有独立性等“通病”。

  据悉,我省计划用5年时间,初步形成适应浙江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结构体系,同时初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的产生、发展、运作和退出机制。(来源:浙江日报 )
联系我们
Tel:0571-85805170
Fax:310003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楼

小程序

公众号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2024124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