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1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做好我国大企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中国企业500强分析研究和发布工作,我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也将同时开展浙江省企业百强分析研究工作,现将2011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企业百强分析研究工作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的资格和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工业、商业贸易、建筑、房地产、金融、交通、通讯等企业。企业类型(性质)包括国有控股、民营控股二类。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
在华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如铁路局)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不再参加中国500强企业和浙江省百强企业排序。但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仍可申报。
二、申报企业的条件
1.申报2011浙江省(综合)百强企业,要求2010年完成销售(或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报2011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要求2010年完成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申报2011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要求2010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申报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推荐:
2011中国企业500强,要求2010年完成销售(或营业)收入达到9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011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要求2010年完成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011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要求2010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9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今年我会继续开通网上直报系统,企业可直接登陆“浙江企联网站(www.zjqlw.com)”进行表格下载(附件一:2011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附件二:2011浙江省百强企业主要指标汇总表)。
申报企业要准确填写申报表,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和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为了便于对企业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原则上要求企业提供经审计的2010年相关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方企联确认盖章。
附件一要求提供表格的书面及电子版(书面材料通过快递递交)。附件二只需提供电子版。
四、排序方式
根据国际、国内通行规则,2011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和2011浙江省(综合)百强、制造业百强、服务业百强均按销售(营业)收入作为统一的排序方式。
五、申报日期
2011百强企业的申报材料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苏 张玲宝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01室
邮 编:310006
电 话:0571-85805136 85245710(兼传真)
电子邮箱:zjqlpxb@yahoo.com.cn
附件:一、2011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二、2011浙江省百强企业主要指标汇总表
三、2011浙江省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