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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活动通知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1-03-04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为企业构建全新的企业文化示范、交流、体验、培训的基地和工作体系,我会联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活动(下称“示范基地”活动)。活动得到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在企业文化学术上的支持。通过开展创建“示范基地”活动,树立企业文化建设典范,引导广大企业学习企业文化建设先进经验和方法,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对“示范基地”的跟踪研究,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企业文化管理模式和评价体系,从而为企业借鉴成功经验提供一个好的交流平台。

  一、创建“示范基地”的背景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

  但是,很多企业至今仍不明了如何有效构建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和运行机制,现行的交流方式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异,效果有限。因此创建“示范基地”,进行体验式、情景式的学习培训,探寻我省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律和有效途径,完善企业文化的行业性、地域性和多样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示范基地”的培育、创建、运行和传播,一方面为企业界提供典型和系统的企业文化范例,另一方面借助对“示范基地”的跟踪研究,形成适合我省企业文化理论和运行体系。

  二、“示范基地”的申报与推荐

  入选“示范基地”是我省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重大荣誉,入选企业必须具有独到经验及创新成果。“示范基地”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不受企业性质限制,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民营、外商投资企业等均可参加。由各地市(各行业)企业联合会、相关主管机构推荐,通过评审委员会严格审定产生。

  1、申报“示范基地”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在行业内具备相当影响力,规模实力行业排位前列;

  (2)盈利税收等财务指标在行业位居前列,发展前景良好;

  (3)具有优秀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理念先进,运行有效;

  (4)企业发展能够体现出企业文化的巨大价值;

  (5)具有较为完整、系统的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的总结与提炼(价值观、文化手册、体系化的文化呈现等);

  (6)具有企业文化建设历程的多种数据、资料(音像材料、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对比数据等);

  (7)在全国或浙江省内企业文化有特别影响力;

  (8)通过《浙江省企业文化评估体系》的测评,企业文化力指数达到规定要求;

  (9)具备开展现场会、研讨会,可供考察和交流的活动场所;

  (10)具备成熟的企业文化设施和现场参观接待能力;

  2、申报企业需具备以下资料:

  (1)企业文化成果总结报告;

  (2)企业文化音像和出版物(包括企业文化光盘、企业文化手册、行为规范手册、礼仪手册或企业文化故事等);

  (3)较高水平的企业文化案例集;

  (4)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及企业文化建设纲要等。

  三、“示范基地”的审定

  成立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负责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的审核、评定工作。

  1、对申报和推荐企业的资格、资料审查;

  2、组织专家赴企业现场调研、论证,进行成果鉴定;

  3、颁布“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举行挂牌仪式;

  4、在“示范基地”举办“浙江省企业文化现场会”。

  四、“示范基地”的运行

  “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严格质量标准,限定数量,宁缺毋滥。评审委员会将针对区域、行业、所有制、发展阶段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文化样本。

  “示范基地”挂牌将邀请领导人,企业界、学术界的权威人士出席仪式。获得“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的企业,可以承办浙江省企业文化年会等活动。

  “示范基地”接受评审委员会和推荐机构的监督,不断优化企业文化建设体系。

  “示范基地”称号保有期三年,三年后予以重新审定,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可继续保留“示范基地”称号,获得“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两次以上的企业和单位,可获享永久性荣誉。

  五、“示范基地”的推广

  1、组织新闻发布会,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报道“示范基地”的建设情况;

  2、制作文化光盘、出版宣传画册、编辑文化手册、搜集创新案例,开辟专栏,大力宣传“示范基地”的成果和经验;

  3、组织“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巡展”,将“示范基地”以展板、专题、纪录片、书刊等方式,跟踪报道“示范基地”建设的进展,全省推广,扩大企业的影响力;

  4、“示范基地”的企业文化案例收入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大学等相关大学案例库;

  5.“示范基地”的成果将以专集汇编,正式出版发行。

  六.联系方式

  征选活动日常组织工作由浙江省企联企业文化部负责。如有不明事项,请与企业文化部联系。

  联系人:孙春雅;0571-86808635、13375758897

      邓浠怡  15158802012

  传  真:0571-86808635;

  邮  箱:zjce2009@163.com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39号凤凰城1号楼2单元5楼501室

  邮  编:310002

 

附:浙江省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二 〇 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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