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关省级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会已连续九年开展评选表彰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活动。这一活动对弘扬浙江精神,总结交流创业经验,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肯定企业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的突出贡献,推动企业家队伍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将继续开展第十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表彰我省作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人。
二、候选人条件
(一)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省行业前列,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近三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事故。
(三)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精神,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企业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2亿元以上。
(四)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创建和谐企业方面做出卓越成绩。
(五)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六)当选企业家本人能够出席2011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年会”。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与推荐方式
1、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选的前提下,由各市企联和省级行业协会择优推荐。各市企联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2、我会副会长以上企业可自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单位填写《浙江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二),并提交推荐函。
2、提交候选人业绩等相关材料
(1)业绩材料主要包括:①被推荐人个人简历及说明(工作简历要真实、准确、连续)。②本人所获得的主要成果、奖励和荣誉(市级以上)。③本人在企业创业、改革和发展,特别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所作出的主要贡献。④本人在管理、经营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⑤本人在科技自主创新中的作用、贡献及成果(科技奖及企业自主知识产权)。⑥本人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保安全、转型升级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业绩。
(2)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5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审参考。
3、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彩色工作照或生活照1-3张,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水平的彩色照片2张(照片尽可能制成高精度的数码照片用光盘或用QQ传送方式上报,报送数码照片后纸质照片可免报)。
4、将候选人业绩资料和推荐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连同有关照片(或数码光盘)由市企联、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附上推荐函,寄至浙江省企业联合会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可用光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E—mail:zeda@hzcnc.com或zjsql2006@sina.com或QQ号:504895480。
5、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幢6楼浙江省企业联合会评选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6
联 系 人:徐增康 楼连芬
联系电话:(0571)85805163、 85805173(兼传真)、85805172
四、评选程序
全省今年计划共表彰优秀企业家30名左右。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初审,然后按照候选人基本条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读,产生候选名单。
(二)复审
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
(三)终审
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公示,最终确定当年全省优秀企业家名单。
五、表彰和宣传
(一)表彰
在2011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年会上进行表彰。省领导为获得“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 宣传
1、邀请部分获奖企业家在2011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年会上演讲,并在省级媒体上宣传报道。
2、在《企业家》、浙江企联网展示入选企业家业绩。
3、为获奖者编撰出版《浙江省先进企业家》专辑。
(三)其它
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和成功经验基础上,设立专项课题,对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家成长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成果上报。
六、有关事项
1、评选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3、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审、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全省企业领袖年会。
附件:
一、第十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填报说明
二、第十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