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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6-03-01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关省级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省广大企业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八八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企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的目标,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我省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鼓励广大企业家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投身于企业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会决定继续开展第十五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等。已获得过我会授予的“省(创业)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家不再重复表彰。

二、候选人条件

(一)企业家要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企业家要善于经营。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省本行业前列。企业年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2亿元以上。

(三)企业家要充满活力。勇于改革,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新驱动,在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四)企业家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五)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名额与推荐方式

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选的前提下,由各市企联和省级行业协会择优推荐。各市企联推荐名额为2至3名,省级行业协会推荐名额为1名。我会副会长以上企业也可自荐。

(二)推荐申报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4月15日。

(三)推荐申报材料及要求

1、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见附件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评选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确保准确,推荐表中候选人业绩简介800字以内。

2、候选人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3)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3、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三年所获省、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4、候选人在现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5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5、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及彩色工作照或生活照1至3张,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水平的彩色照片2张(均须高精度的数码电子照片,不必冲印纸质照片);

6、推荐函。由推荐的市或省级行业协会出具,简要说明推荐理由。

7、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于2016年4月15日前寄送至浙江省企联“第十五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可用光盘、U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四、评选程序

拟评选表彰优秀企业家35名左右。评选程序如下: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初审,然后按照候选人基本条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复审名单。

(二)复审

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

(三)终审

召开专家评审会审定,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及征求省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根据公示,最终确定当年全省优秀企业家。

五、表彰

印发浙江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决定,为获得“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2016年浙江省企业领袖峰会”上进行表彰。在《企业家》杂志、浙江企联网展示获奖企业家业绩。

六、有关事项

(一)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不收费的原则。推荐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二)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推荐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

七、联系方式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评选办公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楼   邮政编码:310006

联 系 人:徐增康  楼连芬

联系电话:(0571)85805163、 85805172

电子版可用光盘、U盘或以QQ及电子邮箱方式报送:

QQ号:504895480;   E-mail:504895480@qq.com

          

附件:1、申报表 

     2、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

     浙江省企业家协会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附件一申报表.doc 附件:   附件二要求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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