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6年度县域“亩均论英雄”绩效分析报告》发布
近日,浙江省推进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交流会在宁波召开。会上,《浙江省2016年度县域“亩均论英雄”绩效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
《报告》显示,2016年度,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亩均税收(国地税主要税种实际入库数)16.9万元/亩,同比增长17.5%;亩均增加值99.1万元/亩,同比增长9.4%;全员劳动生产率20.3万元/人,同比增长10.1%;单位能耗增加值1.4万元/吨标煤,同比增长10.7%;单位排放增加值310.2万元/吨,同比增长105.5%;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46%,同比增长5.7%。
2016年,浙江省11个设区市和89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企业综合评价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评价指标、分值权重、评价结果等内容,开展了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浙江省规上工业企业39569家,除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社会公益性以及部分因“小升规”、新上项目建设期等处于过渡期企业外,实际纳入评价的规上工业企业37979家。从评价结果看,浙江省公开公示的A类(或第一档)企业合计7639家,占实际纳入评价企业数的20.1%,公开公示的D类(或最后一档)企业合计1186家,占实际纳入评价企业数的3.1%。
《报告》还显示,2016年,全省有68个县(市、区)出台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和配置政策文件,涵盖差别化电价、水价、排污费、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差别化用地、用能、信贷等内容,其中有57个县(市、区)已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在全省普及面最广,涉及金额最大,有53个县(市、区)实施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全年减免18.9亿元;有24个县(市、区)实施了差别化电价政策,全年征收1.29亿元;有17个县(市、区)实施了差别化水价政策,全年征收1249.7万元;有14个县(市、区)实施了差别化排污费政策,全年征收1.3亿元。
同时,各地将企业综合评价与企业精准服务、降本减负等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部分地方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执行天然气价格优惠,减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的地方把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当地企业评优(百强、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等)、企业家评先评优和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相结合;有的地方完善产业政策,将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当地财政奖励政策挂钩。
据悉,下一步,浙江省要不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和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应用体系,引导企业由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主要以提高创新要素生产率升级,加快实现经济发展“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