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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再批准钢铁水泥等扩大产能项目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0-05-06
   

  浙江省日前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再批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行业扩大产能的项目。

  浙江省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从局部来看,钢铁、水泥、煤化工、平板玻璃、多晶硅、风电设备、造船、电解铝、大豆压榨等部分行业仍是浙江个别地方产业发展的重点,但从全局看,这些行业大多属于产能过剩的行业。

  浙江省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出的意见指出,将严格防止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据了解,浙江省将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进行一次认真清理,严格查处违反规定擅自建设的水泥项目,逐步淘汰直径2.4米及以下水泥粉磨生产线。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每年3000吨,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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