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1年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十大重点任务
日前,省工业转升办印发了《浙江省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提出了十项工作重点任务,即加快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培育集群区域品牌、组织开展产业集群“两化融合”试点工程、支持建立 “银群”合作项目、加快构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块状联盟标准、培育发展市县级重点产业集群示范区、培育发展重点优势企业、扶持专业化协作配套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及中介服务机构、分片召开第一批产业集群示范区现场协调推进会。同时在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做好分类指导、加强工作监查、加强评价考核、建立部门联动和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六大保障措施。至2011年底,全省基本形成7个左右销售收入达1000亿元、15个左右300—1000亿元、50个左右100—300亿元的产业集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