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整治提升六大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要合理
力争经过4年努力,完成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六大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任务。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目标。根据《意见》,4年后,六大重点行业要力争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境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督常态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为推进污染整治取得实效,《意见》明确了六大任务: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六大重点行业新建(含搬迁)项目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进入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二是加快产业升级。坚决关闭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快或提前淘汰国家和省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品、工艺和装备。
三是加强污染治理。对于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超过许可排放总量、影响集中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企业,除依法处罚外,必须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将被责令停产、关闭。
四是规范日常管理。六大重点行业要建立完善的节能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账系统,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企业每个厂区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标准化废水排放口和1个清下水排放口。
五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强联动,整合资源,严肃查处违法建设、经营和违法排污案件,挂牌督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污染高耗能企业。有条件的地方要在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设立环保监督员,严防污染反弹。
六是加强长效监管。各地要建立分片包干检查责任制,落实长效监管责任。实行现场检查责任制,将历次检查的负责人及检查、监督结果记录在案,并纳入企业一厂一档环保档案系统。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根据轻重缓急,从污染最严重、耗能最大的行业入手,交叉推进各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意见》还具体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是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二是严格考核问责。将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纳入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对组织领导不力、整治提升工作进展缓慢的,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撤销荣誉等措施。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回应各类环境诉求,宣传节能环保先进企业的做法和经验,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