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减负实施“三个阳光”行动
今年以来,浙江省结合实际,以“三个阳光”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
第一,涉企收费阳光公开。一是清费减负。今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小微企业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月1日起取消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测算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1亿元。二是专项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公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专项审计。
第二,惠企减负政策阳光透明。一是推动政策出台。上半年以来全省共出台扶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文件达312个。二是抓政策宣传。三是加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6329个,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37.66亿元,帮助企业融资3582.66亿元。四是开展明查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1至6月份全省减轻企业负担1160.4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96%。
第三,涉企不合理负担阳光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不合理负担监督机制。重新公布了全省各级减负办联系方式,及时听取监测点和监督员意见建议。二是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不合理负担突出问题。重点抓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三是严肃查处涉企“三乱”案件。上半年全省纠正收费不规范和政策不落实问题307个,查处涉企“三乱”案件149起,涉及金额4637万元。四是加强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