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浙江做好出口实施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贸协定”)已于2015年6月1日签署,预计2015年底或2016年初生效。
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真正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总体目标。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中国将在电器电子领域针对电饭锅、洗衣机、冰箱、医疗仪器、家电零部件等产品实现零关税,在钢铁领域实现冷轧钢板、不锈钢热轧钢板和厚板等产品的贸易自由化。韩国将分阶段取消电动机、变压器关税,并在15年到20年内逐步取消手提包、高尔夫球杆等自中国进口量较大的生活用品关税。
记者了解,在最长20年内,中国将对自韩国进口的占税目91%、进口额85%的产品实行零关税,韩国将对自中国进口的占税目92%、进口额91%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同时,双方还承诺在协定签署生效后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投资谈判。据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预测,协定生效5年内,将拉动中国经济增长0.4%至0.6%,韩国经济增长率有望最高提升1.25个百分点。
原产地签证是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实施手段,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之前,由于中国、韩国同属《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中国至韩国的部分产品只要符合中国原产标准,可以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享受一定的关税减免。2014年,浙江省出口韩国货物金额约62.1亿美元,韩国位列浙江省第4大贸易伙伴,浙江检验检疫局全年共为辖区内出口企业签发对韩国《亚太贸易协定》的有22280份,涉及纺织品、节能灯、鞋类、阀门、开关、插座、户外家具和工业用染料等多种产品,涉及货值金额达到7.7亿美元,以平均关税减免6%来算,共可为企业减免关税达0.5亿美元。
根据2014年数据,对韩国出口产品优惠原产地证签证率仅为12.4%,出口企业对相关原产地关税减免优惠政策利用率并不高。待中韩自由贸易区协定正式生效后,无论是受惠产品的范围还是关税减免的幅度都将大幅增加,为此,浙江检验检疫局积极部署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出口实施准备工作:
第一时间组织原产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有关内容,钻研相关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及韩方对我出口产品的降税安排;迅速研究制定实施准备工作方案,筹备成立实施宣贯小组,策划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立体式宣传,利用地方各级新闻媒体、专题座谈会和培训、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全面加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优惠政策的宣传的广度和渗透力;提醒企业密切关注协定实施进程和掌握相关原产地标准,做好充分利用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准备,依托关税减免带来出口成本降低的利好形势提前研究调整产品成本结构和市场策略,及时借助自由贸易协定的东风,有效提高对韩出口贸易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