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会
2026年10月18日 星期日
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企业家协会章程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章程浙江省三会简介规章制度汇总邀请函入会表格下载入会说明服务内容会费标准与办法内设机构
新闻动态
经济动态公告信息要闻推荐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各地协会企业信息
三方机制
雇主工作维权委
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
培训园地
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动态理论“653”工程
专精特新分会
联系我们

浙江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其中10家为竞争类企业

  • 浙江省三会
  • 发布时间: 2016-04-05
   

  省能源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通集团、省海港集团等9家企业本级为功能类企业,物产中大集团、省建设集团、省国贸集团、杭钢集团、巨化集团等10家企业本级为竞争类企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中,明确了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

  据悉,该《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的配套性文件,将省属企业功能定位主要分为功能类和竞争类。

  功能类企业主要指主业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特定功能的企业,包括重大基础设施或大项目投资建设、针对公共产品提供的专用性资产、完成政府特定目标或产业政策目标等的企业。

  竞争类企业主要指主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业务上不承担特定功能的企业,不具有资源、客户或市场上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商业化运作,满足一般市场需求。

  按照上述分类原则,《意见》明确了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对省属企业所属子公司的具体分类,《意见》明确要实行功能类和竞争类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由省属企业本级根据相关分类原则认定,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联系我们
Tel:0571-85805170
Fax:310003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号楼6楼

小程序

公众号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2024124218号